仲裁如何適用缺席判決?

導讀:
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那么仲裁如何適用缺席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關于仲裁如何適用缺席判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jù)現(xiàn)行規(guī)定,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將此規(guī)定調整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同時還規(guī)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