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退稅政策按期結束當心放棄享受退稅政策

導讀:
據記者近日獲悉,上海市購買商品房住宅的購房者可享受的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政策,將在2003年5月31日按期結束。在5月31日前,購房行為已經發生,但仍未取得產權證的本市購房個人,可以適用“預登記”制度。當心:“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記者同時致電上海市16805005“購房稅基抵扣政策咨詢”電話,得知:若11月30日前符合規定的購房者仍不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預登記”,則視同為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的權利,不予退稅。對已辦理登記尚未前來辦理抵扣結算的購房者,在收到抵扣結算處發函通知后,在通知規定時限內仍未前往指定地點辦理結算手續,視同其自行放棄享受該項政策權利。那么購房退稅政策按期結束當心放棄享受退稅政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記者近日獲悉,上海市購買商品房住宅的購房者可享受的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政策,將在2003年5月31日按期結束。在5月31日前,購房行為已經發生,但仍未取得產權證的本市購房個人,可以適用“預登記”制度。當心:“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記者同時致電上海市16805005“購房稅基抵扣政策咨詢”電話,得知:若11月30日前符合規定的購房者仍不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預登記”,則視同為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的權利,不予退稅。對已辦理登記尚未前來辦理抵扣結算的購房者,在收到抵扣結算處發函通知后,在通知規定時限內仍未前往指定地點辦理結算手續,視同其自行放棄享受該項政策權利。關于購房退稅政策按期結束當心放棄享受退稅政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據記者近日獲悉,上海市購買商品房住宅的購房者可享受的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即俗稱的“買房退稅”)政策,將在2003年5月31日按期結束。在5月31日前,購房行為已經發生,但仍未取得產權證的本市購房個人,可以適用“預登記”制度。
在2003年11月30日以前能夠取得產權證的購房者,適用于現行登記制度。具體規定為:購房者須在2003年11月30日前到外馬路928號底樓上海市購房者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結算處辦理正式登記(有產證)。
而預計到2003年11月30日仍然無法取得產權證的購房者,則適用于“預登記”制度。按規定,憑符合政策規定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貸款合同、身份證件在2003年6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間,購房者須前往指定地點辦理預登記手續,待取得產權證后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到外馬路928號底樓上海市購房者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結算處辦理正式登記。
當心:“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
記者同時致電上海市16805005“購房稅基抵扣政策咨詢”電話,得知:若11月30日前符合規定的購房者仍不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預登記”,則視同為自動放棄享受退稅政策的權利,不予退稅。
對已辦理登記尚未前來辦理抵扣結算的購房者,在收到抵扣結算處發函通知后,在通知規定時限內仍未前往指定地點辦理結算手續,視同其自行放棄享受該項政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