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娘走錯婚紗店,支付定金不返還

導讀:
”市民羅女士說,自己本欲往金色米蘭拍婚紗照,卻誤入精致米蘭,并且交了100元定金。為了趕上精致米蘭的優惠活動,羅女士當下交了100元錢,并與婚紗店約定拍攝時將余款付清。”羅女士說,自己再次致電精致米蘭婚紗攝影,“你們和金色米蘭到底是不是一家的呢?而孫姓負責人表示,羅女士交的是定金不是訂金,備注上注明了概不退還。合肥市法律咨詢熱線值班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約定,支付了定金,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定金不能要回。”羅女士說,交錢時工作人員也沒有特別說明,她并不知道這個錢是定金不能要回。那么準新娘走錯婚紗店,支付定金不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市民羅女士說,自己本欲往金色米蘭拍婚紗照,卻誤入精致米蘭,并且交了100元定金。為了趕上精致米蘭的優惠活動,羅女士當下交了100元錢,并與婚紗店約定拍攝時將余款付清。”羅女士說,自己再次致電精致米蘭婚紗攝影,“你們和金色米蘭到底是不是一家的呢?而孫姓負責人表示,羅女士交的是定金不是訂金,備注上注明了概不退還。合肥市法律咨詢熱線值班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約定,支付了定金,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定金不能要回。”羅女士說,交錢時工作人員也沒有特別說明,她并不知道這個錢是定金不能要回。關于準新娘走錯婚紗店,支付定金不返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米蘭這個名字到底有多火爆?AC米蘭和國際米蘭的球迷早就開始了口水戰,這不,合肥眾多婚紗攝影館也偏愛“米蘭”,也讓消費者一頭霧水。“精致米蘭說自己是米蘭,金色米蘭也說自己是米蘭。”市民羅女士說,自己本欲往金色米蘭拍婚紗照,卻誤入精致米蘭,并且交了100元定金。
都叫米蘭但是“姓”不同
羅女士10月份就要結婚了,最近一直在物色婚紗照的拍攝地點,朋友葉女士說自己在步行街的“金色米蘭婚紗攝影”拍得不錯,便推薦給了羅女士。4月22日,羅女士逛街的時候路過南七附近的“精致米蘭婚紗攝影”,她眼前一亮,都叫“米蘭”應該是一家的吧?
羅女士沒多想就進入了精致米蘭,工作人員很熱情地接待了她。“我問他們和步行街的米蘭是不是一家,工作人員肯定地說是。”羅女士說,她還說出了葉女士的名字,“我問拿小葉的卡能不能打折,他們查看資料后說可以打折。”這下,羅女士更加認定精致米蘭和金色米蘭是一家了。
“精致米蘭在做優惠活動,我打算在這邊交錢后去步行街的金色米蘭拍。”羅女士向工作人員求證是否可以到步行街米蘭拍攝時,得到了肯定的答復。為了趕上精致米蘭的優惠活動,羅女士當下交了100元錢,并與婚紗店約定拍攝時將余款付清。
交完錢后,工作人員表示,羅女士隨后可以到步行街的索菲亞婚紗攝影拍攝。“我要去金色米蘭拍,為什么讓我去索菲亞呢?”羅女士帶著疑惑回家了。
都叫米蘭不是一家人
回到家后,羅女士覺得事情不對勁,便詢問了金色米蘭婚紗攝影,“他說和精致米蘭不是一家的。”羅女士說,自己再次致電精致米蘭婚紗攝影,“你們和金色米蘭到底是不是一家的呢?為什么要我去索菲亞拍攝?”沒想到,工作人員這時卻說,精致米蘭和金色米蘭不是一家人,“兩個都叫米蘭,但是我們不是一個老板。”
“如果早知道他們不是一家的,我是不會交錢給精致米蘭的。”羅女士認為,精致米蘭工作人員為了讓她在這里拍照,有意誤導了羅女士。4月24日,記者向金色米蘭婚紗攝影進行了求證,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與精致米蘭沒有關系,“我們和米蘭尊榮是一個老板。”
天吶,又多出一個叫“米蘭”的姑娘,難怪羅女士會產生這樣的誤會。“叫米蘭的特別多,還有叫米蘭春天的呢,怎么可能都是一家的。”精致米蘭的孫姓負責人說,她否認故意誤導羅女士,“她進來后只是詢問是否和米蘭是一家的,這附近只有我們一家叫米蘭,所以我們給予了肯定答復。”[page]
這位負責人說,羅女士一直強調要去步行街的米蘭拍攝,正好精致米蘭在步行街也有店面,“我們在步行街的店名叫索菲亞,我們以為羅女士是要去那里。”更巧合的是,精致米蘭有一位會員和羅女士的朋友小葉同名同姓,“而且這個小葉也是前幾天才拍攝的婚紗照,我們以為羅女士是她介紹來的。”
精致米蘭:不退錢
對于精致米蘭的這般解釋,羅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希望拿回交的100元訂金。而孫姓負責人表示,羅女士交的是定金不是訂金,備注上注明了概不退還。合肥市法律咨詢熱線值班律師告訴記者,根據合同法約定,支付了定金,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定金不能要回。而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
“發票上印刷體寫明的是定金,但是也有手寫的訂金。”羅女士說,交錢時工作人員也沒有特別說明,她并不知道這個錢是定金不能要回。“手寫的訂金可能是我們工作人員的筆誤。”孫姓負責人說,羅女士的錢能否退還還需要向負責人請示。本報記者 林玲
相關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關于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