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物業收費新標準

導讀:
《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4年2月13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新的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將按建筑面積實行政府指導價;同時,對于欲實施調價的物企,需先試行服務3個月。《辦法》規定,住宅、與住宅配套使用的電梯、單體車庫、室內停車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間設置停車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關于車輛管理收費,采用的是政府指導價限額措施,物業企業收取車位費不得超出這個標準。《辦法》從定價結構和物業服務標準方面有了本質性的改變。那么哈爾濱市物業收費新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4年2月13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新的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將按建筑面積實行政府指導價;同時,對于欲實施調價的物企,需先試行服務3個月。《辦法》規定,住宅、與住宅配套使用的電梯、單體車庫、室內停車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間設置停車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關于車輛管理收費,采用的是政府指導價限額措施,物業企業收取車位費不得超出這個標準。《辦法》從定價結構和物業服務標準方面有了本質性的改變。關于哈爾濱市物業收費新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哈爾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2014年2月13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新的住宅物業收費標準將按建筑面積實行政府指導價;同時,對于欲實施調價的物企,需先試行服務3個月。
《辦法》規定,住宅(不含別墅、公寓,下同)、與住宅配套使用的電梯、單體車庫、室內停車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間設置停車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收費以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為計費單位,按月、季、年計收,預收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辦法》規定車輛管理屬于“特有物業服務”。關于車輛管理收費,采用的是政府指導價限額措施,物業企業收取車位費不得超出這個標準。比如室內停車泊位分平面車位和立體車位2檔價格,采取每檔2個等級的價格模式。平面車位物業費80元/月,有塑膠地膜90元/月;立體車位物業費110元/月,有塑膠地膜120元/月。
物業管理區域內利用道路公共空間設置停車泊位,收費價格與此前規定相同,為每月每臺60元-90元。不同的是,該項收入扣除管理服務費用后歸全體業主所有,費用如何使用由業主大會決定。
《辦法》從定價結構和物業服務標準方面有了本質性的改變。《辦法》第六條規定住宅物業服務內容分為基礎物業服務、級差物業服務和特有物業服務三個部分,確定了新的物業服務標準,將此前的由5項服務內容、4個服務等級構成的“級差性”標準,改為“由基礎物業服務、級差物業服務、特有物業服務”構成的“結構性”標準。也就是說由“必須有”的基礎物業服務,加上“應該有”的級差物業服務以及“可以有”的特有物業服務定價標準進行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