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

導讀:
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不改變合同當事人、僅就合同關系的內容所作的變更。合同變更的效力指已變更的內容發生變更后的效力,而未變更的內容繼續有效,已履行的合同義務或已發生的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請求權,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因變更而失效。那么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不改變合同當事人、僅就合同關系的內容所作的變更。合同變更的效力指已變更的內容發生變更后的效力,而未變更的內容繼續有效,已履行的合同義務或已發生的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請求權,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因變更而失效。關于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變更概念及其種類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不改變合同當事人、僅就合同關系的內容所作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以下幾種: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②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當事人選擇了變更合同的;③因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對合同內容進行的變更。
合同變更的效力指已變更的內容發生變更后的效力,而未變更的內容繼續有效,已履行的合同義務或已發生的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請求權,除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不因變更而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