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轉讓的概念與特點

導讀:
合同的轉讓,體現了債權債務關系是動態的財產關系這一特性。合同的轉讓,必須以合同有效為前提,否則,合同轉讓就沒有合法的依據。如果原合同因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或者已經發生了解除,則不能發生轉讓。另一方面,合同轉讓原則上并不引起原合同內容的變更。可見,合同的轉讓并非在于保持原合同關系繼續有效,而是通過轉讓終止原合同,產生新的合同關系。合同的轉讓,與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他只是代債務人履行義務或代債權人接受義務的履行。合同轉讓時,第三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那么合同轉讓的概念與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轉讓,體現了債權債務關系是動態的財產關系這一特性。合同的轉讓,必須以合同有效為前提,否則,合同轉讓就沒有合法的依據。如果原合同因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或者已經發生了解除,則不能發生轉讓。另一方面,合同轉讓原則上并不引起原合同內容的變更。可見,合同的轉讓并非在于保持原合同關系繼續有效,而是通過轉讓終止原合同,產生新的合同關系。合同的轉讓,與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他只是代債務人履行義務或代債權人接受義務的履行。合同轉讓時,第三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關于合同轉讓的概念與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轉讓,即合同主體的變更,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將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而合同的內容并不變更。
合同的轉讓,體現了債權債務關系是動態的財產關系這一特性。合同的轉讓,必須以合同有效為前提,否則,合同轉讓就沒有合法的依據。
合同的轉讓,具有如下特點:
1.合同的轉讓并不改變原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
一方面,合同的轉讓是對合法有效的合同權利或義務的轉讓。如果原合同因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或者已經發生了解除,則不能發生轉讓。另一方面,合同轉讓原則上并不引起原合同內容的變更。因為合同的轉讓旨在使原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地從合同一方當事人轉移給第三人,因此受讓的權利和義務既不會超出原權利義務的范疇,也不會從實質上更改原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如將買賣換成租賃)。轉讓后的合同內容與轉讓前的合同內容的同一性,正是由債權債務的穩定性及轉讓的性質所決定的。如果在合同轉讓過程中受讓人希望變更原合同的內容,那么必須在合同轉讓已經完成以后,由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協商變更合同的內容。當然此時已不再是合同的轉讓而是合同變更的問題。
2.合同的轉讓將發生合同主體的變化
合同的轉讓通常將導致第三人代替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而成為合同當事人,或者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關系之中成為合同當事人。由于主體的變更不是合同非實質要素的變更,而是合同的根本變化,主體的變化將導致原合同關系的消滅,產生新合同關系。可見,合同的轉讓并非在于保持原合同關系繼續有效,而是通過轉讓終止原合同,產生新的合同關系。正是從此種意義上說,合同的轉讓與一般的合同變更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3.合同的轉讓通常要涉及到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即原合同當事人雙方之間的關系、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關系
合同的轉讓主要是在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完成的,但因為合同的轉讓關涉到原合同當事人的利益,所以法律要求義務的轉讓應取得原合同當事人另一方的同意,而轉讓權利應及時通知原合同當事人另一方。可見,合同的轉讓涉及到原合同當事人雙方以及受讓的第三人。
合同的轉讓,與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他只是代債務人履行義務或代債權人接受義務的履行。合同責任由當事人承擔而不是由第三人承擔。合同轉讓時,第三人成為合同的當事人。合同轉讓,雖然在合同內容上沒有發生變化,但出現了新的債權人或債務人,故合同轉讓的效力在于成立了新的法律關系,即成立了新的合同,原合同應歸于消滅,由新的債務人履行合同,或者由新的債權人享受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