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筑沒有土地使用證違法不?

導讀: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權屬身份證,沒持有此證,開發企業不能開發,建筑企業不能去建設,開發企業更不能上市去經營出售和出租。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依此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而占地,屬于非法占用土地,沒有使用權利,不受法律保護。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那么土地建筑沒有土地使用證違法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權屬身份證,沒持有此證,開發企業不能開發,建筑企業不能去建設,開發企業更不能上市去經營出售和出租。
非法使用土地建房的應拆除,正建的停止施工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自行拆除,接受懲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國家公務員情節嚴重的處三至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依此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而占地,屬于非法占用土地,沒有使用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