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能過戶嗎?_土地使用證需要過戶嗎

導讀:
土地使用證過戶需持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移交證明(對方)、用地申請書、身份證和戶口本提出過戶申請,審核通過由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縣政府批準,進行土地變更登記申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一、土地使用證需要過戶嗎
1、土地使用證需要過戶。土地使用證過戶需持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移交證明(對方)、用地申請書、身份證和戶口本提出過戶申請,審核通過由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縣政府批準,進行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2、法律依據: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二、土地證不過戶有影響嗎
如果該土地證是房產的土地證,其不過戶的影響不大,但是國有土地的使用證,在其土地轉讓之后應當辦理土地證過戶。如果不過戶可能導致其土地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后,業主無法維護自身其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