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使用權不能過戶嗎

導讀:
土地使用證過戶的條件:1、戶口是當地戶口。按我國規定,土地只是擁有它的使用權,而產權是擁有它的所有權,兩者是不一樣的。那么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此時才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那么一般土地使用權不能過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是的,要看具體土地的類型。土地證分很多種,有一些可以辦理過戶,有一些不可以辦理。
1、集體土地,一般使農村土地,只能一個村戶籍人員之間辦理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村委會申請,受理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會辦理過戶,不對外村戶籍轉讓。
2、國有土地又分為劃撥和出讓性質。劃撥,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后,轉變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才可以辦理過戶。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是可以辦理過戶的,過戶只有幾百手續費。
土地使用證過戶的條件:
1、戶口是當地戶口。
2、先把產權過戶完了以后才能過戶土地
3、有符合過戶的相關手續(例如身份證,買賣協議書等相關手續)
如果想過戶土地,必須得想過戶房產,產權不過戶,土地是不能過戶的。按我國規定,土地只是擁有它的使用權,而產權是擁有它的所有權,兩者是不一樣的。
過戶方法:
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辦理該土地證過戶即可。在辦理完手續后,由買賣雙方持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老土地證、新房產證、契稅證明,一起到土地局辦理注銷老土地證,辦理新土地證。
如果該土地為劃撥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那么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此時才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
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復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復印件(第二代雙面復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于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復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