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導讀:
土地使用權的享有和轉讓是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不能作為一種商品隨意買賣。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顯然違反了國家土地管理制度。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不以牟利為目的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那么串通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串通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串通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一客體。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權的享有和轉讓是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不能作為一種商品隨意買賣。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顯然違反了國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觀方面。1、實施了違反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行為2、實施了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3、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該罪為情節犯。
三主體。該罪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四主觀方面。該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牟利為目的。不以牟利為目的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情節嚴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5畝以上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20畝以上
4非法獲利50萬元以上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10畝以上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20畝以上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40畝以上
4非法獲利100萬元以上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造成嚴重后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