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遇到房產 如何讓房產給婚姻加多重砝碼

導讀:
房產給婚姻加多重的砝碼 10 月,冷暖皆宜,秋高氣爽,仿佛是一個為結婚而定的月份。兩人合力經營一個空間便是對婚姻最大的承諾—男人誠心誠意地提供棲息之地,女人則燕子壘窩般銜來種種細碎,把家裝得飽滿和生動—從具象和抽象來看,都是兩人心甘情愿地付出愛與心血。調查發現小戶型、微型房由于總價低、月供負擔較小、一般情況位置較好,成為準新人購買比例較高的一種房型。而且小戶型投入資金少,易掉頭,新人可以選擇過幾年經濟條件較好,或實際需要發生變化時—也許二人世界變為三口之家,也許因為工作地點變動—換房出售或出租。那么當婚姻遇到房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給婚姻加多重的砝碼 10 月,冷暖皆宜,秋高氣爽,仿佛是一個為結婚而定的月份。兩人合力經營一個空間便是對婚姻最大的承諾—男人誠心誠意地提供棲息之地,女人則燕子壘窩般銜來種種細碎,把家裝得飽滿和生動—從具象和抽象來看,都是兩人心甘情愿地付出愛與心血。調查發現小戶型、微型房由于總價低、月供負擔較小、一般情況位置較好,成為準新人購買比例較高的一種房型。而且小戶型投入資金少,易掉頭,新人可以選擇過幾年經濟條件較好,或實際需要發生變化時—也許二人世界變為三口之家,也許因為工作地點變動—換房出售或出租。關于當婚姻遇到房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產給婚姻加多重的砝碼
10 月,冷暖皆宜,秋高氣爽,仿佛是一個為結婚而定的月份。相信很多人都收到了一沓請柬。奮力游到對岸,這些新人們可是闖過了重重考驗。今天我們關注的就是其中的大考之一:“你的婚房怎么署名?”當婚姻遇到房產,房產給婚姻加多重的砝碼?
房產庇護婚姻
有人說婚姻像一場交易,以物易物,只有雙方都覺得值得的時候,交易才會最終完成。所謂“值得”正是彼此的砝碼匹配或相似。而在這場交易中,女人的美貌,男人的房產都是加分項。有沒有房子、房子的位置、大小,是否全款等都直接決定了男人在婚姻市場中的地位。或許這說法頗為世俗,但看房市現狀,恐怕沒人能完全否認這一現實。
開始婚姻意味著開始腳踏實地走入柴米油鹽的生活瑣碎。戀愛可以虛無,而結婚卻需要實實在在的物質去支撐和容納。有人曾說過,對女人而言,一間房子,是遠比任何甜言蜜語都更為誠懇的愛情表白,也是比任何表面風光都更為有力的能力擔保。兩人合力經營一個空間便是對婚姻最大的承諾—男人誠心誠意地提供棲息之地,女人則燕子壘窩般銜來種種細碎,把家裝得飽滿和生動—從具象和抽象來看,都是兩人心甘情愿地付出愛與心血。
這是最傳統的模式。當然隨著現實的變化,空間的提供開始有了更多元的形式。這是后話。
有了共同的空間,從此,有兩個人下班總往一個地方奔去;從此,不管多晚這個城市都有一盞燈為你亮。這個地方,開心了,它記錄你的歡聲笑語;難過了,它撫平你的憂傷;累了,它是一個避風的港灣;關上門就是自己的天地,打開門,家的味道也可以延伸到很遠。這些大概就是為什么這么多人要在結婚的時候合舉家之力、咬緊牙關買下一處房產的原因。而更現實的是,在中國,買房子也是為了下一代。在一個城市沒有房產,小孩出生連戶口都上不了,更別提之后的上學。好地段的房產還意味著能提供好的受教育機會。自己可以苦,孩子萬不能受委屈。
于是無論如何,沒房不行。
新人買房
理財師說
準新人買房一般都有明確預算,但是知曉自己每月的現金流狀況和每月還貸承受能力的人卻不多。中國銀行的理財師唐曉娟介紹說,年輕人第一次買房,在貸款的前幾年,尤其是前5年間一定要爭取多還款,使總貸款中的本金基數下降,這樣在剩余的貸款中利息負擔會減小。從理財的角度來說,每月房貸支出不宜超過總收入的50%,而事實上這也是銀行規定的房貸上限。考慮到還有其他消費支出,其實更合理的比例是:個人以及家庭的整體消費中,包括房貸在內的負債支出與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即如果貸款個人(或家庭)月收入為20000 元,假設貸款人已經有了其他債務每月要還款5000 元,則房貸每月還款額最多不能超過6000 元,這樣才有持續的還款能力。常規的情況有一個更簡潔的計算公式:每月還貸能力=家庭月收入×30 %。理財專家還提示,應該盡量選擇10-15 年為還款年限,因為這種還款期限下的貸款利息率比較適中。
對于部分新婚購房人群來說,小戶型仍是最佳選擇,本刊曾做過小戶型房產投資調查。調查發現小戶型、微型房由于總價低、月供負擔較小、一般情況位置較好,成為準新人購買比例較高的一種房型。而且小戶型投入資金少,易掉頭,新人可以選擇過幾年經濟條件較好,或實際需要發生變化時—也許二人世界變為三口之家,也許因為工作地點變動—換房出售或出租。因為這其間間隔的年限可能不會太長,所以新人在第一次買房時應重點兼顧投資潛力。好地段、交通便利是承載小戶型價值的一大支撐;cbd 、金融街、產業園、名校一帶因為聚集的高級白領、外籍人士較多,所以小戶型也較有需求市場。
買房署名
律師說
兩人終于要在法律的庇護下、在同一個空間開始更長久的生活。然而,相信房子的署名讓很多準新人頗為頭痛,這關乎感情, [page]
記者就此主題采訪了北京濟源律所的范昕律師。范律師為大家詳解了署名與產權的關系。范律師介紹說:《物權法》規定,物權的成立采用登記制度,即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因此,署名是一個相對很重要的事情。現在共同財產的認定是以財產獲得的時間—婚前或婚后獲得—來確定,婚前獲得的財產,始終歸個人所有。之前法律規定共同生活超過8年即被認定為共同財產,現已不適用。
更涉及利益。誰出首付、如何還貸、署誰的名字,還有“你愿意為沒署自己名的男方婚前房產裝修嗎”,凡此種種,處理不當,都會讓好事將近的男女們分道揚鑣。
廣州的張先生和女友戀愛近七年,感情很好。就差買個房子、把婚結了,這段姻緣便修成正果。買房,男方家里說給100 萬,并暗示只寫男方一個人的名字作為婚前財產。張先生和女友兩人的眼界頗高,看上眼的都是120 萬~150 萬的房子。這樣原先的購房款就出現了一個缺口。女方建議說20 萬~50 萬缺口部分用公積金貸款,男方表示同意,但是就房產證的署名兩人的意見卻有了分歧。女方認為兩人都出錢,“當然寫兩個人”;而男方則認為他家出100 萬,是購房款的“絕大部分”,得寫他一個人,甚至寫他父母的名字也是“理所當然”。兩人彼此不愿妥協。這樣結婚的事就僵在那了。
這樣的事情生活中很多,換做你會如何做?
1如果婚前的房產,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屬于個人的婚前財產。
2如果房產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貸款支付余款,則房屋產權歸該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財產支付了剩余的購房款,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有權就婚內所還貸款的一半主張權利。至于婚內房產增值部分的劃分并無明文規定,判例中既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平分的,也有認定為房屋產權一方個人財產的,從既往判例來看,以第二情況為主流。
● 李濤婚前首付款50萬買了一套100萬的房產,并辦下產權證。結婚時房產升值至150萬。婚后夫妻共同還貸50萬。貸款還清時,這套房產價值200萬,若財產分割,則李濤有房子產權,但需要補償給女方25萬(或者50萬=25萬還貸+25萬升值收益)。
詳解:李濤有產權100萬包括50 萬(貸款)和50 萬(首付),結婚時房產增值到150萬,貸款還清時房產價值200萬,但女方只能得到使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部分(50萬/2=25萬元)[page]
3如果是婚后購買房產,則首先,無論房產證上署誰的名字都屬于雙方共同財產,雙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價值,應按市場現價計算,不是按購買合同金額計算。其次,權益和債務部分。因為涉及貸款,所以,要首先把未還貸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購買價是100 萬,首付30 萬,貸款70 萬,現值120 萬,未還貸款是60 萬,夫妻可以分割的價值就是60 萬(120 萬減去60 萬),則每人可得30 萬。取得房子的一方應當付給未得房一方30 萬,得房方繼續承擔未還貸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經常出現的一方父母贈與房產的情況,范律師表示,贈與行為要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按照房產贈與的有關特殊要求和程序辦理正式的手續。婚前以贈與的方式過戶給一方,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后以饋贈的方式過戶給一方,默認為夫妻共同財產,但若贈與時簽署一個協議,指明此房只贈給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贈與也屬于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范律師特別提到,贈與是財產轉移的一種手段,過戶是財產轉移的實現方法。即不管是贈與還是別的轉移方式,只要產權發生變化,就有過戶這一程序,就會產生相關費用。
tips 房產贈與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所有權無償贈給他人的行為。
房產贈與產生的稅費主要包括
●土地出讓金(房改房)
● 轉移登記費,每宗80元
● 轉讓手續費
● 契稅,房管局評估價的3% [page]
● 印花稅,房管局評估價的0.5%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