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分割

導讀: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解釋三》實施以后,社會上即出現了“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婚后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等觀點的總結,“鼓勵徹底AA制”的《新婚姻法解釋》也被網友戲謔成“樂了地產商、愁了丈母娘”。關于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解釋三》實施以后,社會上即出現了“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婚后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等觀點的總結,“鼓勵徹底AA制”的《新婚姻法解釋》也被網友戲謔成“樂了地產商、愁了丈母娘”。關于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婚姻法新規房產分割
現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釋對房產的分割以時間排序分為:婚前購房和婚后購房兩大類,在這個基礎之上再輔以出資人的身份、產權證書登記名字進行綜合考量:
第一種情形,婚前一方全款購房。這種情況沒有爭議,房子屬于出資人婚前個人財產,房子并不會因為結婚后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就變成共同財產。
第二種情形,婚前一方首付并進行產權登記,婚后共同按揭。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夫妻離婚時對房產分割不能達成協議則房屋產權屬于登記方也就是首付方所有,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三種情形,婚前雙方共同付首付或購房款,婚后共同按揭。在這種情形下,房屋已取得部分屬于雙方共有,房屋分割按照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取得房屋方向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四種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在這種情況下,父母的出資視作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屬于個人財產,當然這里的父母出資既包括全款也包括首付款等部分款項。
第五種情形,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剛好與第四種相反視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于共同財產。
第六種情形,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在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父母出資部分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