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關于離婚房產分割

導讀: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新的婚姻法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關于新的婚姻法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的婚姻法關于離婚房產分割
訴訟離婚房產再次分割的前提條件:
1、對自愿離婚協議書反悔的,可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當事人在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時發生糾紛或者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均應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提出,否則法院將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2、對離婚時沒有正確分割的財產,可在發現以下情況的兩年內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3、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離婚后仍可要求分割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起訴要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當事人依據該條款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尚有未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次日起算。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