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增值如何分割(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導讀:
離婚房屋增值怎么處理法律主觀:對于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購買的,是夫妻共同還貸還是一方還貸等等,(三)婚后夫妻共同購買,婚后共同還貸的,此時,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婚后共同還貸的,此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此時的價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產增值部分御用單獨列出來進行分割,法律客觀:起訴離婚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割離婚訴訟中房屋財產增值部分的分割如下:1、房屋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增值部分歸夫妻共有,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有權享有房產及增值產生的孳息。
離婚房屋增值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對于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如,房子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購買的,是夫妻共同還貸還是一方還貸等等。
(一)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后房產增值部分,此處說的婚前個人財產購買是指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全額購買房屋。按照《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于婚前財產。婚內房產增值的部分也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離婚時對于婚后房產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歸屬與房子的產權人。
(二)婚前個人財產購買,婚后夫妻共同還貸,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還貸,在房屋的權屬上,還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因此,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分為兩部分: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和未償還貸款的部分。此時,對于共同還貸的升值部分,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個人償還的增值部分則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三)婚后夫妻共同購買,婚后共同還貸的,此時,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婚后共同還貸的,此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屋此時的價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房產增值部分御用單獨列出來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計算方式。房產的分配夫妻雙方可以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決。從以上規定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如果房產是婚前購買,法院上會判定該房產為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對該房產進行分割,而只能補償另一方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在物價尤其是房價飛漲的今天,這個問題在實踐中非常普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到雙方離婚時已遠遠不是購買時的價格,這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的價值,究竟是按照房屋合同上的購買價格,是按照房屋首付款加已還按揭款一半的價格計算,還是加上房屋的增值價值,這個問題目前還多有爭論,婚姻法專家認為,“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也即,通過價格評估來確定房屋的現有價值。
法律客觀:
起訴離婚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離婚訴訟中房屋財產增值部分的分割如下:
1、房屋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增值部分歸夫妻共有,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有權享有房產及增值產生的孳息;
2、房屋為個人財產的產生的增值部分歸一方所有,作為配偶的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起訴離婚需要滿足的條件: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于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于一些原因不愿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綜上所述,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對離婚或離婚后子女撫養或者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判決而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關于離婚房產分割問題的法律知識
離婚房產分割的具體法律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離婚房產分割具體分以下幾個情形:
一、新民法典規定,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
《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民法典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
《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民法典規定,雙方父母出資購房
《民法典關于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民法典規定,一方婚前購買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民法典規定,以父母名義買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七十九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民法典規定,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七十七條也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民法典》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后房產還貸增值部分怎么算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具體你可以參考以下觀點:共同還貸總支付款(本金和利息)&pide;購房總價款(首付+按揭貸款本金總額+貸款利息總額),計算出共同還貸總支付款占整個購房總價款的比例。
再用房屋現值×該比例,計算出共同還貸總支付款占現在房產價值的金錢數額。(已含增值部分)
再用該數額&pide;2,計算出一方共同還貸的增值及還貸部分的全部補償。
夫妻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怎么分
法律主觀:
夫妻離婚時,房產增值部分的分割方式為:
1、若房產確權后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增值部分應該平等分配;
2、如果房產確權后有夫妻雙方按比例持有那么增值部分應該按比例分配;
3、如果房產確權后一方所有自然增值部分也就歸所有方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按揭買房婚后離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1、婚前單方支付首付按揭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不論房產證取得在婚前還是婚后,那么該房屋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針對該房產另一方無法要求分配,但針對婚后共同還款的部分可以要求擁有房屋的一方進行返還,并對該份額的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2、婚前夫妻雙方支付首付按揭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需要另一方證明該房屋的首付有其出資份額,便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予以平均分配。
3、婚前夫妻雙方支付首付按揭買房,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婚前按揭買房注意事項
1、如果購房時無貸款,不影響一方婚前財產的認定,婚后房屋也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購房時有貸款,婚后共同償還,產權則為按份共有,婚前一方出資部分為婚前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注意保留好《房屋買賣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付款憑證、銀行存取款單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