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是如何的

導讀: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關于婚姻法離婚房產分割是如何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即使是婚后購買的房產也是存在各種各樣的情況包括父母出資后子女婚后還貸等等而在不同的情況下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婚后房產的分割也不太一樣。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與雙方父母出資購房在離婚時房產分割不同。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