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糾紛之房屋面積差異

導讀:
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未作判決。賈先生說,之后,該房產權辦理完畢后,他發現這套房子建筑面積實際只有50.63平方米,比合同少了近4平方米。因此,今年4月20日,賈先生起訴至法院,他要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中介公司返還中介費,房主雙倍返還定金。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第2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定8時30分開庭,但直到9時,被告仍未到庭。對賈先生及其代理人詢問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房屋沒有變化,購房者以面積變化為由要求降低房價,應視其違約,因此不同意返還定金及中介費。李海浮認為,此時,可參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面積誤差3%的規定處理。那么二手房交易糾紛之房屋面積差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未作判決。賈先生說,之后,該房產權辦理完畢后,他發現這套房子建筑面積實際只有50.63平方米,比合同少了近4平方米。因此,今年4月20日,賈先生起訴至法院,他要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中介公司返還中介費,房主雙倍返還定金。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第2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定8時30分開庭,但直到9時,被告仍未到庭。對賈先生及其代理人詢問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房屋沒有變化,購房者以面積變化為由要求降低房價,應視其違約,因此不同意返還定金及中介費。李海浮認為,此時,可參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面積誤差3%的規定處理。關于二手房交易糾紛之房屋面積差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者:合同面積比實際少了3平方米
中介公司:房子是按套賣的,是購房者違約。
通過房屋中介購買二手房,合同簽訂后發現,產權證上的面積比約定少了3平方米多。因為售房者拒絕重新計算房款,要求返還中介費和定金被拒后,購房者將中介公司、售房者告上法庭。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未作判決。
賈先生說,去年,通過某房屋中介公司,他看好一套位于中山區高原街的房子。11月13日,他與中介公司及房主簽訂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
合同中約定,這套房子建筑面積為54平方米,總價為17.5萬元。賈先生向中介公司交納中介費5250元,同時中介代房主收取定金4750元。
賈先生說,之后,該房產權辦理完畢后,他發現這套房子建筑面積實際只有50.63平方米,比合同少了近4平方米。
之后,他與中介公司及房主商量,房子還買,但要按實際面積重新計算總房款,但對方不同意,并拒絕返還定金和中介費。
因此,今年4月20日,賈先生起訴至法院,他要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中介公司返還中介費,房主雙倍返還定金。
昨天,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第2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定8時30分開庭,但直到9時,被告仍未到庭。
審判長宣布,經過法院傳票傳喚,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將對此案進行缺席審判。同時,第1次開庭時,有細節未查清,要求雙方在5月30日前重新舉證,因被告未到庭,因此視其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賈先生及其代理人詢問后,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休庭后,審判長介紹,第1次庭審時,中介公司認為,這套房子是按套賣的,雖然合同中寫有建筑面積為54平方米,但同時又約定實際面積以產權證為準。房屋沒有變化,購房者以面積變化為由要求降低房價,應視其違約,因此不同意返還定金及中介費。
對此,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大連分所律師李海浮認為,目前,在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規定商品房可以按套賣,但合同中應附有標有尺寸的戶型圖。對面積誤差,規定超出3%,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但對二手房買賣中出現類似問題如何處理,現有法律法規卻沒有明確規定。李海浮說,只能根據合同推斷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判斷交易雙方是否對交易標的產生誤解,導致對其中一方顯失公平。存在顯失公平的情況,可要求法院對此進行調整。[page]
但對二手房交易中何種情況構成顯示公平,目前也沒有明確規定。李海浮認為,此時,可參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面積誤差3%的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