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合同是無效的嗎

導讀:
無權代理合同的效力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主要有四種情況:1、根本無權代理;2、授權行為無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權范圍進行的代理;4、代理權消滅以后的代理。這些無權代理行為雖然具有代理行為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為人缺乏代理權,因而并不符合有權代理的要件。這類合同盡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權而存在著瑕疵,但此種瑕疵是可以修補的,也就是說,本人的追認可以使無權代理行為有效。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無權代理行為可因本人的承認而有效,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無權代理行為并非都對本人不利,有些無權代理活動對本人可能是有利的。那么無權代理合同是無效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權代理合同的效力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無權代理主要有四種情況:1、根本無權代理;2、授權行為無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權范圍進行的代理;4、代理權消滅以后的代理。這些無權代理行為雖然具有代理行為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為人缺乏代理權,因而并不符合有權代理的要件。這類合同盡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權而存在著瑕疵,但此種瑕疵是可以修補的,也就是說,本人的追認可以使無權代理行為有效。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無權代理行為可因本人的承認而有效,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無權代理行為并非都對本人不利,有些無權代理活動對本人可能是有利的。關于無權代理合同是無效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權代理合同的效力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無權代理,是指無權代理人代理他人從事民事行為,簡言之,是指欠缺代理權的代理。無權代理主要有四種情況:
1、根本無權代理;
2、授權行為無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權范圍進行的代理;
4、代理權消滅以后的代理。
這些無權代理行為雖然具有代理行為的表面特征,但由于行為人缺乏代理權,因而并不符合有權代理的要件。
(二)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與他人訂立合同,是一種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絕對無效的合同。
這類合同盡管因代理人缺乏代理權而存在著瑕疵,但此種瑕疵是可以修補的,也就是說,本人的追認可以使無權代理行為有效。《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無權代理行為可因本人的承認而有效,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無權代理行為并非都對本人不利,有些無權代理活動對本人可能是有利的。另一方面,無權代理行為也具有代理的某些特征,如無權代理人具有為本人訂立合同的意思,第三人也有意與本人訂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