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法人蓋章還是簽字

導讀:
大多數情況下,合同一旦成立即產生法律效力。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合同中沒有對合同成立效力有特別規定的,雖然只有公司公章,也是合法的,在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該合同成立并生效。法律依據:《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法有一個例外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那么商品房買賣合同法人蓋章還是簽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大多數情況下,合同一旦成立即產生法律效力。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合同中沒有對合同成立效力有特別規定的,雖然只有公司公章,也是合法的,在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該合同成立并生效。法律依據:《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法有一個例外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法人蓋章還是簽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一般的合同簽訂中,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合同成立。大多數情況下,合同一旦成立即產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對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合同中沒有對合同成立效力有特別規定的,雖然只有公司公章,也是合法的,在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該合同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1、合同的簽字人應當是當事人本人,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授權的部門機構的負責人、代理人。對于后者,較為謹慎的方法是由簽字人交書面法人授權書。
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范圍包括授權的時間范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2、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將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確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內設機構則不盡然。
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簽,即在每一頁的空白處簽字。
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于長年保存。對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復印件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3、需要蓋章的一定要蓋章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并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包括合同行為能力和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這是當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發展狀況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條件。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法有一個例外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對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須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為能力。同時還要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即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部門授予的權限范圍內簽訂合同。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合同標的決定著合同權利義務的質和量,沒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積極的意義,應歸于無效。
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