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合同仲裁材料有哪些

導讀:
6、當事人自己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三、申請合同仲裁程序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那么申請合同仲裁材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6、當事人自己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三、申請合同仲裁程序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關于申請合同仲裁材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也異于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愿型公斷,區別于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并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
二、申請合同仲裁材料
1、仲裁申請書,個人應當簽名、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加蓋公章
2、仲裁協議或附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攜帶原件供核對
3、身份證明文件
個人提供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企事業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
4、授權委托書
須列明委托事項和具體代理權限,有授權者的簽字或蓋章,并注明授權日期。
5、證據材料
應當附證據材料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號。
6、當事人自己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三、申請合同仲裁程序
1、提交申請書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申請仲裁的日期。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開庭審理
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
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