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工期可以順延

導讀:
工期是合同在訂立時,完成單位工程所需要的時間,并且訂立了雙方如何遵守該合同,并且具備違約懲罰措施,當我們在施工工程中,如果不是我們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我們無法正常施工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申請,工期順延,例如下雨等自然因素,還有就是停水、停電等甲方原因。有書面記錄的下列情形,施工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工期順延的確認程序: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將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工期順延。那么什么情況下工期可以順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期是合同在訂立時,完成單位工程所需要的時間,并且訂立了雙方如何遵守該合同,并且具備違約懲罰措施,當我們在施工工程中,如果不是我們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我們無法正常施工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申請,工期順延,例如下雨等自然因素,還有就是停水、停電等甲方原因。有書面記錄的下列情形,施工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工期順延的確認程序: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將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工期順延。關于什么情況下工期可以順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期是合同在訂立時,完成單位工程所需要的時間,并且訂立了雙方如何遵守該合同,并且具備違約懲罰措施,當我們在施工工程中,如果不是我們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我們無法正常施工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申請,工期順延,例如下雨等自然因素,還有就是停水、停電等甲方原因。這樣我們就可以保護施工方的免受合同違約的責任。
什么情況下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
有書面記錄的下列情形,施工單位可以主張工期順延。
1、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報建手續和施工許可證的取得,坐標、水準點、地下管線資料等施工技術條件齊備,施工現場具備三通一平施工條件等。
關于施工許可證應注意: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地點、規模等內容是否與合同一致;是否有存在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超過3個月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超過6個月不開工的情形;中止施工滿一年又恢復施工的,有無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支付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建設單位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約定提供指令、批準,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施工單位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的要素是無法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一旦發生,要積極采取措施,阻止和預防擴大損失,要及時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7、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企業發出檢查通知,建設單位未及時檢查。
8、建設單位未按照約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等。
工期順延的確認程序: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將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工期順延。
當然,工程師確認的工期順延期限應當是事件造成的合理延誤,由工程師根據發生事件的具體情況和工期定額、合同等的規定確認。經工程師確認的順延的工期應納入合同工期,作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工程師的確認結果,則按合同規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