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門立案 成功調解一起建筑合同糾紛案

導讀:
澄邁法院老城巡回法庭前往當事人所在地老城鎮馬村上門立案一起建筑合同糾紛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案件原由此案系一起建設合同糾紛,原告唐某與被告馬某簽訂合同約定原告作為施工方為被告建造一幢二層樓房,然而在第一層尚未完工時雙方便因分歧均決定終止合同,但就工程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立案后,承辦法官在當事人家中進行了庭前調解。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愿意支付余款是想讓原告將建筑模板從所建樓房拆運走,并表示一旦拆運走便可立即支付余款。那么法院上門立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澄邁法院老城巡回法庭前往當事人所在地老城鎮馬村上門立案一起建筑合同糾紛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案件原由此案系一起建設合同糾紛,原告唐某與被告馬某簽訂合同約定原告作為施工方為被告建造一幢二層樓房,然而在第一層尚未完工時雙方便因分歧均決定終止合同,但就工程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立案后,承辦法官在當事人家中進行了庭前調解。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愿意支付余款是想讓原告將建筑模板從所建樓房拆運走,并表示一旦拆運走便可立即支付余款。關于法院上門立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澄邁法院老城巡回法庭前往當事人所在地老城鎮馬村上門立案一起建筑合同糾紛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
案件原由
此案系一起建設合同糾紛,原告唐某與被告馬某簽訂合同約定原告作為施工方為被告建造一幢二層樓房,然而在第一層尚未完工時雙方便因分歧均決定終止合同,但就工程款支付問題產生爭議。經結算,工程款共為10500元,原告已領8500元,被告尚欠2000元,原告訴請被告償還此欠款。
立案后,承辦法官在當事人家中進行了庭前調解。雙方對簽訂與解除合同均無異議,調解意愿明顯。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愿意支付余款是想讓原告將建筑模板從所建樓房拆運走,并表示一旦拆運走便可立即支付余款。原告則稱要被告結清余款后才肯將模板拆運走。承辦法官深入原告為被告建造的樓房現場查看,并向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最終讓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馬某于2011年5月23日前支付2000元給原告唐某(被告把2000元存放在老城人民法庭),待被告將模板使用完,原告于2011年5月23日前到被告家拆模板并運走后,到老城人民法庭領取工程款2000元。
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將兩千元工程余款當場交于澄邁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原告也將模板送至被告家中,實現了當場履行。這起困擾了雙方當事人許久的建筑合同糾紛案得到圓滿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