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案

導讀:
目前仍有部分貨物放于供貨商處。在訴訟期間,A大廈將本案涉及的工程另行承包給其他公司繼續施工。因此,根據《合同法》中關于“未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規定,A大廈無權要求建設公司承擔材料的全部損失。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審理本案的兩級法院在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作出判決結果時違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規定。但同時,本案也給所有此類案件中的承包方一個啟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別是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強行性規定。否則,以目前法律的規定和法官的認識能力,最終的受害者可能只有承包人自己。那么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仍有部分貨物放于供貨商處。在訴訟期間,A大廈將本案涉及的工程另行承包給其他公司繼續施工。因此,根據《合同法》中關于“未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規定,A大廈無權要求建設公司承擔材料的全部損失。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審理本案的兩級法院在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作出判決結果時違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規定。但同時,本案也給所有此類案件中的承包方一個啟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別是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強行性規定。否則,以目前法律的規定和法官的認識能力,最終的受害者可能只有承包人自己。關于建筑承包合同糾紛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本案中,購買材料的合同內容——合同簽訂的時間和約定的交貨時間完全是根據A大廈工程進度所確定的;材料的交貨地點在A大廈工地,購買材料的數量完全是依據A大廈施工圖紙計算的;材料的品質、顏色、規格等技術標準與建設公司提供、A大廈確認的物料清單中確定的技術標準完全吻合,完全可以確定建設公司對外簽約所購買的材料是為A大廈工程所專門定制。
因此,可以認為建設公司通過簽訂購貨合同定制的材料完全是按照A大廈工程的設計購買的,是A大廈工程專用的,其所有權應當歸于A大廈。 鑒于上述材料是為A大廈專門制作購買的事實的確定,且在交貨過程中,正是由于A大廈的過錯造成工期延誤,致使交貨期限到來時工地現場尚未具備接收貨物的條件。為了不使貨物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給A大廈造成損失。目前仍有部分貨物放于供貨商處。
所以,A大廈不但應當接收貨物并支付全部貨款。而且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供貨商向建設公司追索的倉儲費等遲延收貨的違約責任。 在訴訟期間,A大廈將本案涉及的工程另行承包給其他公司繼續施工。在施工中,A大廈完全應當繼續接收已經訂購的材料,并用于工程。但是,A大廈在建設公司提供了大量證據證明材料是為工程訂購,完全可以用于工程的情況下,仍然拒絕使用該材料,使為其訂購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A大廈的行為造成了剩余材料的損失。因此,根據《合同法》中關于“未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的規定,A大廈無權要求建設公司承擔材料的全部損失。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審理本案的兩級法院在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作出判決結果時違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規定。造成了對一方當事人極為不公平的結果。但同時,本案也給所有此類案件中的承包方一個啟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別是不能違反法律的禁止性、強行性規定。否則,以目前法律的規定和法官的認識能力,最終的受害者可能只有承包人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