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導讀: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那么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繼承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關于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有繼承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
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
我國婚姻法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記后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