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

導讀:
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債權人的合法債權應當得到保護,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那么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債權人的合法債權應當得到保護,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關于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應否承擔清償責任
債權人的合法債權應當得到保護,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
關鍵看借的錢,是否用于雙方共同的生活或生產經營了。如果是借錢一方自己用了,對方不知情,或者不認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沒有因為借錢這個事情從中得到好處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債務,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債務。
諸如一方借款給其自己的親威結婚用的債務、除了自己掏錢還格外借了一部分錢給老家人或者近親屬蓋房或者買房子的債務、借錢用于開公司對方不同意事后也沒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債務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貸形成欠款的債務等都屬于個人債務。
而最常見的,也是最容易被法院認可的共同債務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購買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雙方或單方借款買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財產處理的,那法院會根據公平原則,即便另一方不認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會認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債務;
3、一方不盡家庭義務,一直不向家里交錢,另一方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開支發生的借款;
4、或者為了還共同房貸借的款,也是共同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先于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