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嗎

導讀:
此兩種情況下,一方可對另一方自愿給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解除。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那么同居關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此兩種情況下,一方可對另一方自愿給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如下: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解除。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關于同居關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同居關系解除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嗎
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
因為,在我國,同居關系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認和保護的,因為究竟是登記結婚還是簡單同居,男女雙方有自主的選擇權,掌握著主動權,既然選擇了同居而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就要自己承擔同居關系帶來的各種社會后果和法律后果。因此,在通常情況下,同居的一方不能在同居關系解除時請求對方支付扶養費或精神損失費的。除非是下面兩種情況:
(一)同居期間一方患有嚴重的疾病還沒有治愈。
(二)另一方有經濟幫助的能力。如果他個人的經濟收入都滿足不了自己的生活需要,法院也不能強令為對方支付費用。
此兩種情況下,一方可對另一方自愿給付。
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如下:
(1)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解除。
(2)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
(3)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