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和抵押對同一債權的雙重擔保介紹

導讀:
在雙重擔保中,兩種擔保方式擔保的對象是同一的,要么擔保全部債權,要么擔保債權的同一部分。我國擔保法頒布以前,實務界已經承認了抵押和保證的雙重擔保。擔保法第28條規(guī)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保證和抵押對同一債權的雙重擔保介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雙重擔保中,兩種擔保方式擔保的對象是同一的,要么擔保全部債權,要么擔保債權的同一部分。我國擔保法頒布以前,實務界已經承認了抵押和保證的雙重擔保。擔保法第28條規(guī)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關于保證和抵押對同一債權的雙重擔保介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和抵押對同一債權的雙重擔保介紹
雙重擔保是指兩種擔保方式對同一債權的全部或一部的共同擔保。在雙重擔保中,兩種擔保方式擔保的對象是同一的,要么擔保全部債權,要么擔保債權的同一部分。雙重擔保與并列擔保是不相同的。并列擔保是指兩種擔保方式分別對債權的不同部分的擔保,二者擔保的對象彼此不同。雙重擔保也不同于原擔保和反擔保。原擔保,又稱本擔保,是指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為擔保債權實現(xiàn)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反擔保是指債務人為保障提供原擔保的第三人的求償權而提供的擔保。原擔保和反擔保不能統(tǒng)稱為雙重擔保,因為二者擔保的對象并不相同。
因為擔保方式是多種多樣的,雙重擔保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的。本文僅就常見的抵押和保證對同一債權的雙重擔保的若干問題進行探討。
我國擔保法頒布以前,實務界已經承認了抵押和保證的雙重擔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5條規(guī)定:“債權人放棄抵押權的,保證人就放棄抵押權的部分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同意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的除外。”擔保法第28條規(guī)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彼^物的擔保就是指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由此可見,擔保法是承認保證和抵押的雙重擔保的。不過按照該條字面意義,還遠不止承認雙重擔保。該條不區(qū)分物的擔保和保證是否擔保同一對象,都發(fā)生相同的效力。實際上是將并列擔保也包括在內。但是必須提前指出,雙重擔保和并列擔保的效力是不同的。這樣規(guī)定是不科學的。
同一債權是否存在保證和抵押的雙重擔保,應以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時為準,而不以保證成立時為準。無論先設立抵押,還是先設立保證,只要在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時,保證和抵押同時存在,即構成雙重擔保。
抵押和保證的雙重擔保涉及到抵押人、保證人、債權人和債務人四方當事人。債務人能否履行合同,不僅關系到債權能否實現(xiàn),而且關系到抵押人和保證人是否承擔擔保責任以及如何承擔擔保責任,在承擔擔保責任后,他們如何向債務人求償。如果當事人對上述問題協(xié)商一致,問題可迎刃而解。然而,在現(xiàn)實中,當事人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往往沒有作出約定或者不可能作出約定。這就需要由法律直接作出規(guī)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