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債務加入和第三人代為履行有何異同

導讀:
審判實踐中,對于債務轉移、第三人代為履行和債務加入這三種行為的法律關系構成條件、債的承擔主體、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并因有些行為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而成為審判的難點。那么債務轉移債務加入和第三人代為履行有何異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判實踐中,對于債務轉移、第三人代為履行和債務加入這三種行為的法律關系構成條件、債的承擔主體、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并因有些行為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而成為審判的難點。關于債務轉移債務加入和第三人代為履行有何異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轉移,即狹義的債務轉移,是指債務人將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二人的行為。第三人代為履行,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承擔義務的行為。債務加入,即廣義的債務轉移,是指第三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或者單方承諾,由第三人償還債權人債務的行為。
審判實踐中,對于債務轉移、第三人代為履行和債務加入這三種行為的法律關系構成條件、債的承擔主體、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并因有些行為法律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而成為審判的難點。
三者的相同點:
1、三者均由債權人、債務人、第三人組成。
2、三者均存在著由第三人向債權人承擔債務的情形,且承擔的債務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
3、所涉債務均須合法且具有可轉讓性。依照合同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不得轉讓的債務不具有可轉讓性,不得轉讓。
三者的不同點:
1、構成條件不同。債務轉移的條件是債務人可以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但應經債權人同意。第三人代為履行僅是由債務人和債權人達成協議由第三人承擔還款義務。而債務加入是第三人和債權人達成協議或者單方作出承諾,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其條件是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加入債務履行。
2、債的承擔主體不同。債務轉移,承擔債的主體由債務人變更為第二人。第二人代為履行,承擔債的主體仍然是債務人。債務加入,承擔債的主體由債務人變更為債務人和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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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特征不同。債務轉移,債務人不再是合同的主體,第三人成為合同的主體。第三人代為履行,債務人仍然是合同的主體,第三人僅是合同履行的主體。債務加入,債務人、第三人均為合同主體。
4、法律后果不同。債務轉移,是第三人和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法律關系,而免除了債務人的債務,其法律后果由第三人承擔。第三人代為履行,仍然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法律關系,第三人不履行債務,債務人的債務不免除,第三人并不承擔不履行債務的違約責任,而是由債務人承擔法律后果。債務加入,是第二人和債務人、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法律關系,第三人并與債務人就同一債務形成連帶的債務關系,第三人不履行債務,則和債務人共同承擔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