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風險防范企業合同要約階段

導讀:
從合同簽訂的一般步驟來看,合同需要當事人之間進行不斷地磋商最終達成一致。隨著談判的深入,當事人之間不停地就合同的條款進行要約和反要約。但是如何進行要約,對要約風險的防范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不確當的要約將會使自己落入合同義務中。根據中國合同法的規定,所謂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應當符合兩個條件,其一是內容具體確定,其二是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那么如何風險防范企業合同要約階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合同簽訂的一般步驟來看,合同需要當事人之間進行不斷地磋商最終達成一致。隨著談判的深入,當事人之間不停地就合同的條款進行要約和反要約。但是如何進行要約,對要約風險的防范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不確當的要約將會使自己落入合同義務中。根據中國合同法的規定,所謂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應當符合兩個條件,其一是內容具體確定,其二是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關于如何風險防范企業合同要約階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合同簽訂的一般步驟來看,合同需要當事人之間進行不斷地磋商最終達成一致。隨著談判的深入,當事人之間不停地就合同的條款進行要約和反要約。并通過承諾來鎖定結果。但是如何進行要約,對要約風險的防范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不確當的要約將會使自己落入合同義務中。不確當的要約也可能使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喪失。
根據中國合同法的規定,所謂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這種意思表示應當符合兩個條件,其一是內容具體確定,其二是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以上要約的定義實際上已經限定了要約人的意思表示方式,訂立合同意思人有時雖自己尚沒有完全訂立合同的意思,但其行為已被法律定義為要約,則相對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主張要約成立,進而以承諾已經發生為由認為合同成立。
一個簡單的例子為懸賞廣告,某人含有重要證件的包丟失后,為了盡快地找到包,刊登了懸賞廣告,明確說明誰撿到包后重賞多少元。后拾到該包的人向其主張賞金,懸賞人后悔,雙方訴諸法院。法院通過判決認定雙方合同成立,懸賞人應當向拾到包的人支付相應的金錢。本案就是因為懸賞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完全符合了要約的定義,則其應當受其約束的
這種類似情形通常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尤為需要注意,如果沒有在發盤的中予以密切注意,極有可能受制于發盤。要做到好的發盤,又要防止一下落入合同成立的境地,則需要認真分析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一個典型的買賣合同包括貨物的數量和貨物的價格,以及貨物可以交付的時間,以上三者雙方達成一致合同就能成立,其他的條款可以通過商業習慣及法律規定予以補充。
當然,若當事人希望通過多次發盤接盤訂立合同,從而留有余地的,則在發盤時不應將全部的內容表明在內,那么在收到接盤人的接盤后,還可以根據接盤人的條件做相應的補充和調整,當然如果市場行情十分樂觀的情況下,當事人想抓住一切可以訂立合同的機會時,當事人應當將全部的發盤內容予以明確,這樣在收到符合承諾意思的接盤時,雙方合同即可以訂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