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范企業債務風險!

導讀:
引起企業債務風險的原因主要包括不正當競爭行為、行業保護主義、企業自身在訂立合同中的過失以及企業不及時行使自己的債權。企業債務發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時預防,長久堆積的債務會將企業拖三、絕境,該如何有效應對企業的債務風險呢?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那么怎么防范企業債務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引起企業債務風險的原因主要包括不正當競爭行為、行業保護主義、企業自身在訂立合同中的過失以及企業不及時行使自己的債權。企業債務發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時預防,長久堆積的債務會將企業拖三、絕境,該如何有效應對企業的債務風險呢?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關于怎么防范企業債務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債與公司債務的區別有:
1、公司債是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概念,公司債務則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2、公司債是股份有限公司與不特定人之間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而公司債務則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3、公司債是一種可轉讓的債權債務關系,而公司債務的轉讓則受合同法的限制。4、公司債的償還具有一律性,而公司債務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5、公司債的形式為債券,公司債務則是多樣性。
二、企業債務風險如何防范企業債務風險在經濟回落和各種不確定的風險影響下,可能會呈現擴大的趨勢,企業應該提高警惕。引起企業債務風險的原因主要包括不正當競爭行為、行業保護主義、企業自身在訂立合同中的過失以及企業不及時行使自己的債權。企業債務發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時預防,長久堆積的債務會將企業拖
三、絕境,該如何有效應對企業的債務風險呢?(一)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我國《民法通則》和2012年新修改《合同法》確立了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自主地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債務的清理也應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因此,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的行為得到了法律的認可。(二)訴訟清償債務協商償債是私力救濟的手段,而法院的強制償債屬于公力救濟。當事人雙方不能協商償債時,作為債權人的企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訴訟手段老確保自己債權的實現。當然,協商不是訴訟中的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不經協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訴。(三)企業兼并清債企業兼并能充分發揮企業的組合效能,優化企業經濟結構,并能妥善處理債務人企業的遺留問題。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四)債權轉為股權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這不僅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種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