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風險該如何防范

導讀:
(四)債權轉為股權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這不僅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種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外部市場環境和企業自身管理的不足都非常容易引發企業債務風險,面對已經出現的債務風險或者債務危機,一方面,必須加強企業法律制度的建設,只有完善管理制度才能促進企業管理更加完善系統;另一方面,企業更需要一些靈活的應變措施,比如債轉股、兼并投資等方式,將企業債權包裝轉讓,將遠期債權形成一種新的投資,拉動企業的資金流動,激活企業整體的資金活力。那么企業債務風險該如何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四)債權轉為股權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這不僅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種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外部市場環境和企業自身管理的不足都非常容易引發企業債務風險,面對已經出現的債務風險或者債務危機,一方面,必須加強企業法律制度的建設,只有完善管理制度才能促進企業管理更加完善系統;另一方面,企業更需要一些靈活的應變措施,比如債轉股、兼并投資等方式,將企業債權包裝轉讓,將遠期債權形成一種新的投資,拉動企業的資金流動,激活企業整體的資金活力。關于企業債務風險該如何防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債務風險該如何防范
企業債務發生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及時預防,長久堆積的債務會將企業拖入絕境,該如何有效應對企業的債務風險呢?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也可以與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將債權轉為股權,將債權作為一種融資方式,具體的可以采取以下應對方式:
(一)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
我國《民法通則》和2012年新修改《合同法》確立了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自主地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之間債務的清理也應屬于意思自治的范疇,因此,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的行為得到了法律的認可。
(二)訴訟清償債務
協商償債是私力救濟的手段,而法院的強制償債屬于公力救濟。當事人雙方不能協商償債時,作為債權人的企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訴訟手段老確保自己債權的實現。當然,協商不是訴訟中的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不經協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訴。
(三)企業兼并清債
企業兼并能充分發揮企業的組合效能,優化企業經濟結構,并能妥善處理債務人企業的遺留問題。企業兼并后,被兼并企業的債務由兼并企業承擔,被兼并企業的職工由兼并企業安置,這不僅有利于企業債務的清償,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
(四)債權轉為股權
債轉股是指債權人企業與債務人企業通過協商將債權人的債權按其價值折合為股份,使債權轉化為股權,這不僅維護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也是一種使企業債務歸于消滅的償債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