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效力

導讀: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商品房認購書的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鑒于買賣雙方對交易標的物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稱,開發商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影響買方訂立本約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而在簽訂了認購書的同時,往往也會要求購房者交付一定金額的購房定金,之后在約定的期限內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商品房認購書,是指商品房買賣雙方在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就房屋買賣有關事宜進行初步確認,并收取一定數量的定金作為將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是買賣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一、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效力?
認購書為預約合同,商品房認購書的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鑒于買賣雙方對交易標的物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稱,開發商應當充分披露可能影響買方訂立本約的信息。
2、不應強加具有不合理條件的實際談判義務,特別是開發商不得利用自身的優勢,免除自己的責任或加重買方的責任。
3、持續談判的義務,除非出現重大僵局或終止談判的事由,雙方當事人應恪守誠信義務,繼續進行談判。
二、商品房認購書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認購書,是指商品房買賣雙方在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所簽訂的,就房屋買賣有關事宜進行初步確認,并收取一定數量的定金作為將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是買賣合同簽訂前買賣雙方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商品房認購書并不是買賣商品房過程中必須要簽訂的,很多時候開發商都是根據行業習慣,在購房者看中了房屋之后,出于為購房者保留該商品房的目的,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
而在簽訂了認購書的同時,往往也會要求購房者交付一定金額的購房定金,之后在約定的期限內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
法律法規一、《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