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導讀:
2、不予執行的情形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1、申請執行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4、有的法院可能還會要求申請人填寫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狀況情況表,法律法規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一、法院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
一、法院申請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
1、申請執行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不予執行的情形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案件主辦人出具的法律文書生效證明(二審的,應提交終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的送達回證復印件)。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以及授權委托書。
4、有的法院可能還會要求申請人填寫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狀況情況表。如果你不知道,一律填寫“不詳”就行了。
法律法規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