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強制執行需要多久可以拿到錢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遵守法定的期限,方為有效,如果超過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法院執行立案后,法院應在6個月內采取執行措施。那么勞動仲裁強制執行需要多久可以拿到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遵守法定的期限,方為有效,如果超過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法院執行立案后,法院應在6個月內采取執行措施。關于勞動仲裁強制執行需要多久可以拿到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要看具體情況,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要看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及法院的執行力度; 如果單位有履行能力,并且愿意履行補償,就會很快拿到,一般在六個月之內執行完畢。如果基層法院不作為,可以提級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必須遵守法定的期限,方為有效,如果超過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法院執行立案后,法院應在6個月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