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公證嗎

導讀:
2、出現糾紛購房者境地尷尬如果是因為房屋拆遷、繼承等各種因素,房主對自己的出售行為感到后悔,認識到集體產權對外銷售是一種違法行為,出賣人完全有權利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2、集體房屋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6、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房子開發必須具有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集體產權房大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開發的,房屋沒有資質,在質量、信譽方面都沒有保障。
一、集體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公證嗎?
集體房產證不能公證,因為集體房產證并沒有說明具體的房屋產權的歸屬。
房產公證所需的材料如下: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公證時,申請公證雙方需要向公證處提交相關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
出售方,
1、企業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
2、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
3、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及買賣房屋合同文本。
購買方: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法人資格證書。此外,公證處需要對所出售房屋的具體情況作詳細了解。
比如合同中買賣房屋的產權狀況、坐落位置、數量、質量及附屬設施情況和使用面積;房屋買賣價款數額、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買賣房屋交付使用時間;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及有關手續的約定;雙方違約責任;雙方當事人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及簽約時間等,包括所要購買的房屋是否有銀行抵押負擔,都是審查的內容。
二、集體房子可以買賣嗎
集體房子是不能買賣的,集體房產只能用來居住使用,不能買賣、抵押和貸款。不過,只要相應的國有土地出納金繳納清楚后,將土地性質變成國有土地性質就可以買賣。所以在購買房屋時要考慮清楚,這種小房產權是買賣的,避免產生麻煩。
購買集體產權的房子風險有哪些:
1、行為違法,不受法律保護
集體產權房屋對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產生糾紛,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2、出現糾紛購房者境地尷尬
如果是因為房屋拆遷、繼承等各種因素,房主對自己的出售行為感到后悔,認識到集體產權對外銷售是一種違法行為,出賣人完全有權利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
3、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
購買這類房屋,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只能享有居住使用權。而購買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全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4、拆遷補償不歸購房者
目前,我國沒有規定對拆遷農村房屋給予承租人補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其補償對象是農村土地或地上附著物的人。
5、不能用于抵押和貸款
貸款和抵押是要登記的,而登記唯一憑證就是房產證,而集體產權房屋沒有房產證,因此不能用于抵押貸款。
6、房屋質量存在安全隱患
房子開發必須具有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集體產權房大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開發的,房屋沒有資質,在質量、信譽方面都沒有保障。
法律法規一、《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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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體房屋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少有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2、集體房屋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布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3、在集體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