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個人名義投標嗎

導讀: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因此,可以知道個人可以投標、但僅限于“科研項目”。建筑工程法律法規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一、可以以個人名義投標嗎?
不可以。招投標工作中并不是每一中情況都有直接對應的條款。但是,可以用現有規定做簡介解釋。
第一,標法31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也就是說一起投標,當然在實際操作階段會確定聯合體主體,但仍是兩家單位。
二、個人可以參與投標嗎
問:個人可以投標嗎?
答:當然可以,但是有限制條件。
我們來看一下相關文件。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因此,可以知道個人可以投標、但僅限于“科研項目”。這里所說的個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也就是常說的“自然人”。
建筑工程法律法規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第三十七條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金支票。
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過八十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三十天。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額,將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提交給招標人。投標人不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該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
二、《招標投標法》
規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定。”
招標投標的原則有哪些
1、公開原則即“信息透明”,要求招標投標活動必須具有高度的透明度,招標程序、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評標標準、評標方法、中標結果等信息都要公開,使每個投標人能夠及時獲得有關信息,從而平等地參與投標競爭,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將招標投標活動置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中,也為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提供了重要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講,公開是公平、公正的基礎和前提。
2、公平原則即“機會均等”,要求招標人一視同仁地給予所有投標人平等的機會,使其享有同等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不歧視或者排斥任何一個投標人。按照這個原則,招標人不得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