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去世了 但是他生前欠了很多錢(有銀行也有個人)現在銀行和個人都在催債 他是以夫妻共同名義借的 但是我媽媽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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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3、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2、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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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債務如果無法償還會凍結配偶銀行卡嗎如果丈夫的債務被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法院是可以凍結其妻子的存款的。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么對方不會依法凍結配偶的銀行卡。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那么一方個人債務會凍結配偶銀行卡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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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該借款發生在胡某某與被告宋某某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雖然該借款系胡某某以個人名義所借,但在王某某與宋某某的微信聊天記錄中宋某某對于欠某某,雖不知道數額,但表示想辦法還錢,故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胡某某去世后,宋某某應對該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胡某某、李某某、胡某某1、胡某某2不應再承擔清償責任,結合兩張條據上載明的時間、數額、字面意思,以及胡某某生前銀行賬戶流水等內容,2016年3月11日王某某給胡某某轉賬10萬元,2016年4月16日至5月16日,胡某某向王某某轉賬32100元等綜合因素,應認定為胡某某陸續向原告王某某借款,于2016年4月16日向原告王某某出具了31萬元的借據,后經結算于2016年5月16日向張某某出具了28萬元的欠據。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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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規定: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夫妻房產個人名義買賣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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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個人存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個人存款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但需要相關證明。婚后個人存款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在離婚時屬于共同財產,分割要依據共同財產的標準進行分配,但是在離婚后不具有法定關系,個人存款離婚后屬不屬于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那么個人名義存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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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婚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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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財產分為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債權人與欠債配偶明確約定所負債務為個人債務的。夫妻在婚姻期間的債務,無論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還是夫妻雙方名義所欠的債務,都有可能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和各自的個人財產來償還。夫妻共同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要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生產、共同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另一方仍然對夫妻共同債務有連帶清償的責任,債務并不隨夫妻一方的去世而消滅。那么怎么區分夫妻個人債務和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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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配偶以個人名義借錢是否屬于夫妻個人債務我國《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根據此解釋,在司法實踐中,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那么配偶以個人名義借錢是否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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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生活中,因為離婚時債務沒有分割清楚,從而產生債務糾紛,夫妻離婚過程中如果有債務的話是需要經過認定的,認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離婚后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嗎?下面請看詳細介紹:一、離婚后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嗎?對債權人來說,借款的一方負有絕對償還的責任,不涉及夫妻的另一方。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適用法定財產制,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那么離婚后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能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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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共同償還嗎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共同償還。相關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那么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不知情需要共同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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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司法實踐中,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合法經營造成虧損或雙方從事非法經營造成虧損,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對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確反對的,一般認定為個人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個人債務與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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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沒有證據或者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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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在生前欠下了債務,后來因疾病或是意外而死亡了,在死亡之后其生前伴侶就遇到了債權人追債的情況。面對配偶生前留下的債務很多人覺得不合理,夫妻一方欠債,欠債方已經去世這樣用還款嗎?夫妻一方欠債但已經死亡另一方還是需要還款的公民死亡后,則沒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當然代表所有繼承人清收債權、清償債務。遺留債權糾紛主體的確定。有的同志認為,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僅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不必通知其他的繼承人,其理由是夫妻財產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因而,有其他繼承人的,應通知他們參加訴訟,但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除外。那么夫妻一方欠債并且欠款人已經去世這樣用還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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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去世留下債務妻子不知也要還錢嗎已逝的配偶生前欠下的欠款,活著的一方是否都要償還,這是不能一概而論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首先,債權人追索的債務必須是合法的,如果是非法的債務,則一律不需要承擔。比如丈夫生前有嗜賭、借高利貸、包養二奶等行為,擅自借了巨額借款供個人使用,妻子則無需對這些借款負責。超過遺產之外的債務,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擔。但是,“不知情”并不是一個不承擔債務正當的理由,而且即使夫妻雙方私下約定“各自借款各自償還”,對于債權一方的第三人也是沒有效力的。那么丈夫去世留下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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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首付款在婚前銀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韋先生與黃女士于2005年10月8日登記結婚。該房合同價為138萬元,由韋先生以一人名義簽訂購房合同,并繳納36萬元首付款,其余房款由韋先生向銀行按揭貸款三十年,每月還貸7000元左右。韋先生認為該房為其個人財產,理由是該房系其與黃女士結婚之前所購,且首付款都是其個人婚前財產;黃女士認為該房為夫妻共同財產,理由是產權證是房屋產權取得的法定憑證,該房產證取得在婚后,自然該房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購房首付款在婚前,銀行按揭款在婚后,夫妻離婚時財產怎樣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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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按照法律規定,并不是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所有收益都歸雙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銀行利息。 第二,鎖在保險箱里的金條、珠寶、古玩等。 如果你沒去倒騰惦記,卻一不小心價值翻倍。這兩種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歸雙方共有。而用婚前財產“投資”產生的婚后收益,才屬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這類金融資產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資收益”,如何判定,我只問一句話:婚后,你對股票操作了嗎?比如:賣出、買進、加倉、換股等。 如果沒有任何操作,那么這部分收益,屬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認為這是屬于你的個人財產。比如你婚前買了100萬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動,翻了十倍,那這多出來的900萬,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沒有關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研究基本面、技術面,每天盯盤盯得頸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賬戶做到翻倍,掙了100萬。可恰恰是因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時間心血,這就是一種投資行為,法律就默認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勞,就會界定這多出來的100萬是夫妻共有的。 說得通俗一點,人結了婚,錢跟時間,就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了。 其他理財產品,也基本上是一樣的道理。
一方在外賭博欠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夫妻共同債務要求共同簽字、事后追認或者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