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開發建房能否買賣

導讀:
集體土地是歸農村經濟集體所有的,集體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如果集體土地被征收的,土地性質改變后,可以依據改變后的土地性質進行建設,那么集體土地開發建房能不能買賣?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集體土地開發建房能否買賣
集體土地開發的房屋,如果土地權屬來源不合法,即未征收集體土地,改變土地性質的,該房屋屬于違法建筑,房屋不能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購買商品房需要看開發商的哪些證件
通常上,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通常需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即:
1、《國有土地使用證》,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筑是違章建筑,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準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未取得此證的不得擅自開工,其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筑,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擁有此證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買賣的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