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轉租方能否對抗房屋所有者

導讀:
在我們租房的時候,往往會遇到二房東將房子進行轉租,這時候就必須要問清楚原房主對房子的轉租是否知情,以避免我們承擔不必要的損失。那么民法典轉租方能否對抗房屋所有者?下面將由大律網的小編為您解答這一相關問題。
一、民法典轉租方能否對抗房屋所有者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轉租方是不能對抗房屋的所有者的,只有在出租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轉租,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與二房東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家具、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并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前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