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前檢舉立功犯罪后能認定嗎

導讀: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分子有自首立功表現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那么犯罪前檢舉立功犯罪后能不能認定的?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一、犯罪前檢舉立功犯罪后能認定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刑法并沒有為立功限定時間條件,但犯罪前檢舉犯罪活動,犯罪后能不能認定為立功,要依據案情地私服判決。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八條【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
第七條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