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檢舉自己算是立功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那么犯人檢舉自己算是立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犯人檢舉自己算是立功嗎
如果犯人檢舉與自己有關的犯罪只是涉及自身的犯罪且未被司法機關所掌握的不能算立功而應當算自首處理。投案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關于自首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以下幾點可以被認定為自首
1犯罪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
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采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