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墊資合法嗎

導讀:
建筑工程墊資普遍,我國現行法律對帶資、墊資承包問題沒有禁止,帶資、墊資合同是指建設工程的承、發包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約定,建設單位不預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單位自帶資金先行施工。那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墊資合法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墊資有效嗎
墊資是指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后利用自有資金進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階段或者全部完成后,由發包方再支付墊付工程款。
一、墊資是承包人墊付的工程款:
1.墊資在建設施工合同中有明確的約定;
2.所墊資金必須用于施工合同項目的工程建設;
3.墊資的范疇是本應由發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二、墊資施工方式:
1.帶資施工;
2.形象節點付款;
3.低比例形象進度付款;
4.工程竣工后付款等。
三、墊資合同、墊資條款有效: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第16條規定,對墊資原則作無效處理:
A.建筑工程合同中帶資、墊資和墊款承包工程的條款應確認無效,對承包人帶資、墊資和墊款承建的工程,發包人應支付該款相應的利息。
B.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我國境內帶資承包工程,合同中的帶資條款認定有效。
2.《解釋》第6條對墊資作有效處理。因此墊資行為、墊資條款依法有效。
四、墊資處理:
1.當事人對墊資有約定:
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均有約定:
A.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
B.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不得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當事人對墊資有約定但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
A.按照約定返還墊資;
B.按照無息墊資處理,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2.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①法律對什么是墊資沒有作出界定。墊資是指建設工程的承、發包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明確約定,建設單位不預付工程款,而由施工單位自帶資金先行施工,工程實施到一定階段或者程度時,再由建設單位分期分批給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的行為。
②“黑白合同”并非無效合同,只是“黑合同”中的造價結算條款不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因此,“黑合同”中的墊資條款有效。
③帶資如果構成企業之間的借貸,將因違反金融法規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的暫行意見》
工程合同中帶資、墊資和墊款承包工程的條款應確認無效,對承包人帶資、墊資和墊款承建的工程,發包人應支付該款相應的利息。
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我國境內帶資承包工程,合同中的帶資條款認定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