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導讀:
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不同于施工總承包模式,采用該模式時,業主與某個具有豐富施工管理經驗的單位或者多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或合作體簽訂施工總承包管理協議,由其負責整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
法律咨詢: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律師回答:
先進行建設項目的設計,待施工圖設計結束后再進行施工總承包招投標,然后再進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總承包管理模式,施工總承包管理單位的招標可以不依賴完整的施工圖,當完成一部分施工圖就可對其進行招標。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二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第十四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