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是什么

導讀:
建設工程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是什么
平行承發包,又稱為分別承發包,是指發包方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項目進展情況和控制的要求等因素,將建設工程項目按照一定的原則分解,將其施工任務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各個施工單位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
法律咨詢:建設工程平行承發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是什么
律師回答:
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招投標→施工→完工驗收。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七條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