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后多久可以再次買賣呀

導讀: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如果雙方協商不成,買家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并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退還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賠償損失。因為,買賣協議書中房屋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到場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否則不可能合法辦理過戶手續。
一、房屋買賣后多久可以再次買賣
1、房屋買賣后,進行了過戶登記,拿到了房產證,隨時可以再次買賣。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賣方不配合房產過戶怎么辦
1、首先,購房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
買賣二手房時,房主不配合過戶,一般會在雙方簽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說明,在合同中有約定的就按照購房合同中的約定處理。
2、其次,不管是否有合同約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為繼續履行合同,可以先確定對方不肯辦理過戶的原因,比如說因為賣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實情況后,還堅持買那套房的,可以試試雙方協商處理。
3、最后,協商不成時可以去法院起訴處理。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買家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并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退還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賠償損失。
按規定,如果雙方有房屋協議,賣家有義務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買賣協議書中房屋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到場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否則不可能合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通常在購房協議書中,就會明確出賣人具有按時配合辦理過戶的義務。即使在購房協議書中沒有詳細約定,出賣人是必然有協助辦理過戶手續的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