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律為多少時間

導讀: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4、如果不是臨時的工作,通常都是三個月以上的期限;
一、初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律為多少時間
1、法律對此并沒有強制規定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具體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約定;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關于試用期期限是什么
1、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4、如果不是臨時的工作,通常都是三個月以上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