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離職有沒有工資嗎

導讀:
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法的情況,勞動者屬于違法。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一、曠工離職有沒有工資嗎
1、有工資。不過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法的情況,勞動者屬于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辭職和離職的流程是什么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