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意思是什么

導讀:
3、法律依據:《刑法》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一、犯人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意思是什么
1、剝奪政治權利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2、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獨立適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
3、法律依據:《刑法》
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能不能減刑
沒有規定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就不能獲得減刑,只要符合規定的減刑條件的,就可以依法辦理減刑。具體規定如下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