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是不是沒有任何政治權利

導讀:
刑法分則條文中沒有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不得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
一、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是不是沒有任何政治權利
1、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并不是被剝奪了所有的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所具體包含的權利種類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二、哪些人被剝奪政治權利
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條文均規定在刑法分則當中,共有17個,主要有以下幾種犯罪:
1、危害國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罪的。
2、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誹謗罪,破壞選舉罪等。
3、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招搖撞騙罪,偽造、變造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聚眾“打砸搶”罪,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罪,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罪,破壞依法舉行的集會、游行、示威罪,侮辱國旗、國徽罪。
4、危害國防利益罪中的聚眾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5、瀆職罪中的泄露國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則條文中沒有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的犯罪,不得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