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如何確定

導讀:
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一、連帶責任和按份責任如何確定
1、按份責任的確定如下:
(1)兩人以上承擔責任的,如果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2、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第一百七十七條【按份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2)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范圍有哪些
具體來講,法律有明確規定的連帶責任有以下幾種:
1、因保證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聯營)中的連帶責任
3、因代理而承擔連帶責任
4、因共同侵權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5、因共同債務而承擔的連帶責任
6、因產品不合格造成損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的連帶責任
7、因出借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而承擔連帶責任。
8、企業法人分立后對原有債務的承擔以及開辦企業有過錯而產生的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