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如何賠償的!

導讀:
連帶責任存在在很多糾紛中,連帶責任的存在形式是有差別的;連帶責任一旦出現是對其進行相應的責任劃分,從而處罰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有標準,賠償也是連帶賠償處理進行的。(二)連帶責任約定原則即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約定而確定連帶責任的承擔。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多見于擔保合同中。另一種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雖負有連帶責任,但由于損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過錯所致,而是因債權人、債務人等均有過錯所致,所以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方當事人也因此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那么什么是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如何賠償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連帶責任存在在很多糾紛中,連帶責任的存在形式是有差別的;連帶責任一旦出現是對其進行相應的責任劃分,從而處罰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有標準,賠償也是連帶賠償處理進行的。(二)連帶責任約定原則即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約定而確定連帶責任的承擔。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多見于擔保合同中。另一種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雖負有連帶責任,但由于損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過錯所致,而是因債權人、債務人等均有過錯所致,所以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方當事人也因此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關于什么是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是如何賠償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連帶責任存在在很多糾紛中,連帶責任的存在形式是有差別的;連帶責任一旦出現是對其進行相應的責任劃分,從而處罰的方式和方法也就有標準,賠償也是連帶賠償處理進行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連帶責任是如何賠償的,具體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連帶責任
(一)連帶責任法定原則
連帶責任產生的法律上的依據主要有:
1、《民法通則》規定,這是連帶責任產生的基本依據。主要有:第35條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52條因聯營而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第66條、第67條代理中因授權不明、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無權代理或利用代理關系進行違法活動而產生連帶責任的承擔;
2、《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為《擔保法》關于保證責任的祥盡規定;
4、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廣告法實施細則》規定廣告虛假而承擔連帶責任等。
(二)連帶責任約定原則
即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約定而確定連帶責任的承擔。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多見于擔保合同中。
(三)連帶過錯原則
即根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過錯大小來確定連帶的承擔。包括兩種情況:一種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本應負連帶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由于其主觀上無過錯,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并非所有無過錯均不承擔連帶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比如與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協迫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之情形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即連帶責任)。又如合伙中的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形成的債務,另一方當事人便不承擔連帶責任。另一種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雖負有連帶責任,但由于損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過錯所致,而是因債權人、債務人等均有過錯所致,所以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方當事人也因此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比如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連帶責任是如何賠償的?
(一)連帶責任法定原則連帶責任產生的法律上的依據主要有:
1、《民法通則》規定,這是連帶責任產生的基本依據。主要有:第35條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52條因聯營而承擔連帶民事責任;第66條、第67條代理中因授權不明、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無權代理或利用代理關系進行違法活動而產生連帶責任的承擔;
2、《合同法》、《擔保法》的有關規定,為《擔保法》關于保證責任的祥盡規定;
4、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廣告法實施細則》規定廣告虛假而承擔連帶責任等。
(二)連帶責任約定原則即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約定而確定連帶責任的承擔。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多見于擔保合同中。
(三)連帶過錯原則即根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過錯大小來確定連帶的承擔。包括兩種情況:一種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本應負連帶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由于其主觀上無過錯,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并非所有無過錯均不承擔連帶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比如與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協迫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之情形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即連帶責任)又如合伙中的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形成的債務,另一方當事人便不承擔連帶責任。另一種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雖負有連帶責任,但由于損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過錯所致,而是因債權人、債務人等均有過錯所致,所以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方當事人也因此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比如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